114學年度 揚子高級中等學校 免試入學續招
揚子學校財團法人雲林縣揚子高級中等學校
日間部
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續招簡章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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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章節錄如下~
貳、招生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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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別 |
招生名額 |
部別 |
招生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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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科 |
30 |
日間部 |
男女不限 |
參、報名資格
一、凡具備下列資格且未於續招前之各招生管道(詳如注意事項二)錄取且報到之學生,均得報名參加:
(一)國民中學畢業生(含應屆、非應屆、具同等學力資格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)。
(二)符合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之規定者。
(三)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生。
(四)於國外或大陸地區就讀欲返國就學,並已取得學歷認證之學生。
(五)大陸地區人民依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及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」,欲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。
二、學生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之就學區,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,始得報名參加;違反規定經續招錄取者,取消其續招錄取資格。
前項特殊因素,包括下列情形:
(一)學生因父母、其他法定代理人工作地異動,須搬家遷徙。
(二)特殊境遇家庭。
伍、報名
一、報名時間:114年8月4日(星期一)至114年8月8日(星期五)每日9時至16時,星期六、日除外。
二、報名方式:報名表如附表一。
- 本校採以下方式辦理:
1.現場報名:請親自到本校教務處報名。
2.傳真報名:傳真報名表報名所需文件,向本校報名(傳真電話:05-6321267)。
本校另有補充說明,可見學校網頁公告(http://www.ytjh.edu.tw)。
- 本次續招免收報名費。
三、應繳資料:
1.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表。
2.報名表。
3.身分證影本。
陸、錄取及比序方式
一、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本校免試續招核定名額者,全額錄取。
二、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核定招生名額者,採比序方式錄取。
三、比序方式:依本校所在就學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。
柒、錄取公告時間
114年8月11日(星期一)9時前,並公告在學校網頁。
捌、複查
報名學生或家長(監護人)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,由學生或家長(監護人)直接向本校申請複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一、申請日期:114年8月12日(星期二)16時前(上班時間內)。
二、申請方式:
- 由學生或家長(監護人)填寫本簡章所附之「免試入學續招結果複查申請書」(附表二),並親自向本校教務處申請。電話:05-6330181#114。
- 本次續招免收複查費。
- 不受理郵寄申請。
玖、報到
一、報到日期:114年8月14日(星期四)9時至11時(逾期不予受理)。
二、報到方式:
(一)現場報到:直接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。
(二)如有特殊狀況先以電話聯絡確認後,在規定時間內限時掛號郵寄報到所需資料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電話:05-6330181#114;地址:632雲林縣虎尾鎮穎川里林森路二段541號。
三、應繳資料:
1.畢業證書影本。
2.會考成績單(無,則免交)。
3.戶口名簿影本。
四、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,於入學時應依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及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」規定,檢附以下資料:(如未繳交者,則取消錄取資格)
(一)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
(二)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、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
(三)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
(四)其他相關證明文件
拾、申訴
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(監護人)若有疑義事項,應以書面提出申訴。
一、申請日期:114年8月14日(星期四)16時前。
二、申請方式:由學生及家長(監護人)填寫本簡章所附之「免試入學續招學生申訴書」(附表三),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(地址:632雲林縣虎尾鎮穎川里林森路二段541號)提出申訴,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
三、本校於收到後,經申訴案件處理小組討論研議後,以書面函覆。
拾壹、注意事項
- 凡經本校錄取學生,未依規定完成註冊,取消其錄取資格。
- 續招前之各入學管道包括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、特色招生甄選入學、技藝技能優良甄審入學、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、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聯合招生、免試入學(含:分區免試入學、直升入學、產業特殊需求類科(基北區)、專長生(宜蘭區)、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、優先免試入學、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(含園區生)、屏東區離島生、台商子弟專案、原住民藝能班)、實用技能學程、運動績優生、建教合作班、私立學校不受獎補助單獨招生、身心障礙適性安置等。
- 本校完成本次免試入學續招作業後,不再次辦理續招。
